浅议驰名商标的“容忍”与“大度”
2020-06-07 16:11:11点击:

浅议驰名商标的“容忍”与“大度”

 

------红九霞”调味品商标无效宣告案谈起

                                

到了重庆,不吃火锅,就等于没有到过重庆。重庆,一再被誉为“火锅圣地”、“火锅之都”,来源于特有的码头文化、耿直个性和纤夫粗放餐饮方式,也源于其出产地道的麻辣调料。火锅的出名,因此也成就了重庆的火锅底料产业。这既是地方产业优势,也是地方城市名片。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了一起重庆两家火锅底料商家的商标确权纠纷案。双方争议的核心焦点是“红九霞”与“红99”调味品商标是否近似,是否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或摹仿。日前,法院“一锤定音”,判决两商标不近似,“红九霞”商标继续有效。


同行“相煎”急


“红九九”网站介绍:2011年该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2012年销售额5亿多元,2013年达到7.55亿元,在中国火锅底料行业中保持先行者的位置。20187月“红九九对同行业“红九霞”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该无效宣告书称:红九九创牌于1993年,1994年注册了红九九商标,20039月整体搬迁到重庆,2003年即被认定为重庆市著名商标。虽然“红九霞”2004年申请,2006年注册,但注册、使用均在“红九九”之后,双方生产基本相同的商品,又处于一个行政区内,且“红九九”与“红九霞”,没有含义,且一字之差,字形和读音近似,容易造成混淆和误导,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存在主观恶意,应该被宣告无效。

201810月“红九霞”接到商标将被无效宣告文书后,感到非常诧异。杨万雄老总纳闷道:“申请注册满14年,使用满12年,重庆市著名商标认定都满7年了。一边被认定为“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另一边商标却要被无效掉。”

“红九霞”答辩书称:两家商标文字含义迥然不同,整体发音和外观,也存在显著差异。根百度解释,“红九霞”中的“九霞”指“九天”,即“天空”的意思。整体含义为:红色的天空。又查,独立使用该词作为企业字号和商标文字,确属首次,故显属首创性或自创品牌性质。而引证商标“红99”、“红九九”,字面含义为“红色的九九”或“红色的九个九”。一个指红色的天空,另一个指红色九九。根本不是同一类事物,消费者通过含义区分,完全能够区分。不仅申请注册时,不存在恶意“仿冒”,且历年的产品包装风格、包装色彩和构图完全不同,且包装又进行了外观专利保护,产品也拿到了发明专利证书。这些表明,红九霞系列,属于完全自创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性质。

 

        

                   诉争商标红九霞



                     引证商标一红99


 

                    引证商标二红九

      

202017日开庭,日前法院判决:“红九九”没有证据表明,第三人申请注册时具有恶意,获得驰名后刻意攀附,误导公众,且两个商标的文字构成,视角效果存在一定差异,相关公众易于区分,未构成复制、摹仿。遂判决无效宣告之诉驳回正确,“红九霞”商标应予以维持。

 

此案引发的思考一:适度容易义务 

适度容忍义务是指权利人本可以根据基本权利有权提出反对或异议,但在特定情况下所负有的不提出反对或异议的义务。根据近年来的司法实践,适度容忍义务主要体现在一些几方面的案件中:有相邻关系纠纷中的容忍义务环境污染中的容忍义务公众人物的容忍义务;合同纠纷中,守约方对于违约行为所对应的违约责任负有适度容忍义务比如民间借贷合同中借款人迟延一天还款,需要支付双倍违约金几十万元商标侵权案件中,要求权利人注册后,立即投入使用,否则不予赔偿,需要给权利人适度时间。或者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后,立即起诉维权,也应当给予适度容忍。上述案件中,部分法院法官根据案情综合判断,适用适度容忍义务旨在以维系日常交往或经营活动的稳定性,促使公民或企业宽容的心态,减少冲突和争执,形成良性的和谐关系同时,对“恶意侵权”或“实质性违约”或“严重违约”,这里的边界就是---不得恶意侵权、恶意违约、恶意诽谤或人格侮辱、商业诋毁。

在重庆,最早开始火锅底料创业名牌中,三五火锅、胖子、周君记、秋霞、桥头、德庄、草原妹、牧哥等,七、八十年代的先行人物何止百家。2018年统计名列全国前10名中,川渝占据8家。重庆四川各4家。川渝,乃名副其实的“调味料王国”。其中,海底捞和小肥羊排列全国一、二名。“红九九”为早期拓展型的企业,2003年整体搬迁重庆。本案中,虽然“红九霞”,2004年申请注册商标,2005年建厂,但经过十多年发展壮大,已出落成“后起之秀”。对于同行业的合理发展,作为同行中的先行者,应该适度谦让和宽容。回想起,娃哈哈与达能、王老吉与加多宝、苹果与唯冠,多么吸引眼球的眼睛?还有“杜康酒”大战等等。最后,大多以和解、调解或各自让步或妥协落幕。有谁统计过,多少官司,两败俱伤?动辄上亿索赔,到头来,法院判决,不是被驳回就是被判少量赔偿结案。像“IPADA”数千万美元赔偿,毕竟少之极少。这里边值得深思。但对于恶意侵权或恶行昭彰或屡禁不止行为,应当加大打击力度,多方位施策,综合治理,非常必要。这与“适度容忍”并不相悖。在驰名商标的长河中,1991年诞生中国驰名商标,如茅台、凤凰、永久、中华、霞飞、青岛、琴岛-利勃海尔五粮液(酒)、泸州(酒)至今,将近三十年,有的长盛不衰,有的黯然退场。在改革浪潮中,除了优良的品质、产品深度切合市场敢于迎难而上、锐意变革和大格局,大胸怀,不可或缺。

思考二、合理避让义务 

知识产权保护分两个层面,第一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第二是尊重他人权利。同业经营者,亦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开展有序的市场竞争。如果说,商标权属是条独木桥,一旦他人上桥,卓尔不群,一马当先,天下知名,相关同行义务人理当知道或应当知道存在,而有义务承担合理避让的义务,或增加识别标志或即行整改或另辟蹊径,做到避免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更有博识者,独立设计,自创品牌。毕竟,只有自主知识产权,才是正道、王道。这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气度,更是一种理解和尊重。最近,新冠肺炎肆虐期间,有人将“李文亮”、“钟南山”、“雷神山”、“火神山”等敏感人名或地名申请注册商标,这已经不是合理避让的范围,而是明目张胆“踩红线”行为,属于破坏公序良俗法律原则行为,当然不容于社会的公共秩序和良好道德风尚,也不容于我国商标法、民法总则规定的法律原则,此种行为,应当被全社会摈弃。非常时期,大家积极行动企业,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服务正常的社会秩序,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大局,才是正理。

                   四川泽实律师事务所 马燕飞